耕地保护科
负责全市城乡土地征用、农用地转用的统一管理,统一审核征用建设用地;负责承办报国务院、省、市政府审
批的农用地转用及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;负责全市统一征地、安置补偿工作的管理;拟定、实施全市耕地
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、农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、农用地转用管理办法;负责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审查
、审批管理;组织指导基本农田保护、农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开发、整理、复垦等工作,并实施监督检查和验收。